余豐慧:金融風險陡增 銀行破產立法須提速

來 源:每日經濟新聞發(fā)表日期:2011-09-13

  在最壞的事情發(fā)生之前,監(jiān)管部門需要做些什么?財新《新世紀》獲悉,《銀行業(yè)金融機構破產條例》的起草工作近期已重新啟動,由銀監(jiān)會負責牽頭,央行參與起草。

  目前內地金融業(yè)最壞的事情是什么呢?筆者認為是新一輪金融風險正在釀造,有些已經凸顯出來。這波金融風險的各股力量一旦匯集在一起并集中爆發(fā)的話,對中國經濟金融乃至整個世界經濟金融都將帶來巨大影響。

  地方融資平臺是金融風險的一個集中點。審計署經過審計,弄清了全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務的底細——10.7萬億元,這絕對不是一個小數字,并且地方融資平臺資金投向、項目質量都不容樂觀。一些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以地方融資平臺獲取的大量貸款以及其他債務為主,短期內償還可能性不大,長期還款來源不確定性強。同時,兩個新因素可能使得其風險集中開始爆發(fā):一是受房地產調控影響,土地出讓金大幅下滑,大大影響還貸情況;二是利率不斷提高,使得還債成本增大。筆者粗略計算,10.7萬億元債務每年僅利息支出為8000億元左右。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的基本精神是,誰舉債誰償還,也就是說國家財政不可能兜底,而地方財力又根本還不起這巨額債務,銀行信貸風險可想而知。

  目前,內地高利貸猖獗,“全民放貸”愈演愈烈,正給金融業(yè)釀造另一個風險點。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行情,資訊)業(yè)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與過去幾年相比,當前民間借貸正呈現出三大新特征:一是范圍廣,民間借貸正在從兩年前的江浙等沿海地區(qū)擴展到山西、內蒙古等內陸地區(qū),從制造業(yè)領域擴展至商貿流通甚至普通家庭;二是利息高,一些地方民間拆借年息已超過100%,達到近年來的最高水平;三是參與者眾,在高息和資金需求饑渴等因素作用下,不排除有的借款人將資金轉手借給下家,出現資金拆借“二傳手”。

  這里面更加可怕的是,商業(yè)銀行包括大型銀行信貸資金也在進入民間借貸甚至高利貸行業(yè)。手法多樣:由于負利率嚴重,一部分存款從銀行流出進入高利貸行業(yè);一些食利者階層通過不動產抵押到銀行貸款后投入到高利貸行業(yè);一些銀行包括大型銀行直接將信貸資金拆借給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還有一部分信貸資金通過理財產品、信托和民間集資等途徑,進入到民間拆借市場。這不但使得社會融資成本大大提高,最終影響到實體經濟的發(fā)展,而且正在釀造巨大金融風險,特別是銀行頻頻參與高利貸連環(huán)放貸,一旦一個環(huán)節(jié)資金鏈條斷裂,那么,整個高利貸體系就將崩塌。

  愈演愈烈的銀行高息攬存、惡性競爭孕育著新的金融風險。目前,每到月底、季底、年底,銀行高息瘋狂攬存比改革開放后金融業(yè)最亂的上世紀90年代中期還要亂。不僅是采取高息違法手段吸儲,而且出現了買存款,拉500億元存款能當行長、拉3600萬元員工轉正等封官許愿、賣官鬻爵情況。

  當然,銀行業(yè)一哄而起、名目繁多的理財產品,一方面在變相提高利率,另一方面金融風險點也凸顯出來。同時,必須注意到,目前對地方性銀行、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監(jiān)督管理基本處于放任自流狀態(tài),這些金融機構風險越來越大。

  從目前來看,我們急需對民間借貸進行規(guī)范和整頓,對高利貸堅決予以打擊;急需對銀行特別是大型銀行在儲蓄存款上種種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對理財產品進行規(guī)范整頓;急需將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納入到金融監(jiān)管之中,加強對農信社、地方銀行的監(jiān)管監(jiān)督,有必要對農信社、地方性銀行的信貸資金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清理。

  因此,筆者希望加快銀行破產立法步伐。對銀行實行破產制度,能夠增加經營者的壓力,提高客戶的風險意識和承受風險能力。更重要的是,這種破產退出機制的建立,可以激活銀行業(yè)這潭死水,真正建立起有進有出的“活水源”機制,解決銀行長期存在的不能倒、不能破產,否則政府必須買單、必須兜底的現狀。

文章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201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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